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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換贈品?還是換事業?
以往各家電信系統商(中華電信、台灣大哥大、遠傳、亞太、威寶),都會提撥至少4000元的代辦佣金給特約門市或是通訊行來搶攻新用戶,同時也能提升他們的門號市埸佔有率。自從政府開放「門號可攜」的政策之後。使得我們原本使用的門號號碼不需要更換,就可以在各家電信系統商之間轉換。

而根據統計:全台手機門號數大約有2500萬個。若以每2年為一個門號合約的循環週期來計算,平均每個月就有100萬個門號合約到期。每年光是代辦「門號可攜」的佣金就高達數百億元。這就是為什麼連傳統的通路業者(例如:7-11、家樂福、燦坤),也都要紛紛跨足到電信產業。成為各家電信系統商的代辦業者,因為他們也看到了這個的商機。

現在,不管我們到哪裡申辦「新門號」、辦理「門號可攜」,代辦業者為了賺取代辦佣金,就會用盡各種花招,推出各式各樣的優惠專案來吸引客戶上門。像是換「零元手機」或舉辦各種家電的抽獎活動,甚至還能換「筆電、機票」,但是有的方案還是要客戶貼錢。

換句話說:當您每2年的合約到期,就算沒有更換原來的電信系統商,也不論是搭配什麼樣的優惠專案辦理續約。其實您還是又被電信系統商綁了2年合約。您知道嗎? 

從經營事業的角度來想:同樣是要被綁2年的合約,若能夠以辦理「門號可攜」的方式,換取「1300元現金」再加上「一個事業的經營權」。讓我們由一個「消費者」轉變為一個「經營者」的角色。把各家電信系統商所提撥的代辦佣金,以「組織行銷」的方式回饋給自己,享有這個從「門號可攜」政策所創造出來的商機。 

一個是換贈品,一個是換事業。聰明的您...會做什麼樣的選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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